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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长沙财经学校2006—2007学年度优秀教师及服务工作者表彰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2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推荐范围: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推荐。
    二、总体要求:评选对象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2006—2007学年度中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并在学校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各方面起示范作用的教职员工。
    三、评比项目:优秀班主任、优秀任课教师、优秀服务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教育科研奖。
    四、名额分配及负责部门:
    1、优秀班主任        30%       教育处负责
    2、优秀任课教师      20%       教务处负责
    3、优秀服务工作者    20%       办公室负责
    4、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20%       老干专干负责
    5、教育科研奖        不限名额   教科室负责
    五、评比办法:
    1、各负责部门根据各组、各处室上学年实际在职在岗人数,严格按照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将名额分配到组和处室,由处室主任和教研组长组织民主评议,集中投票方式选出参评对象,并将评优名单上报相关负责部门,部门负责人领取评优登记表交参评对象认真填写,再上交相关负责部门负责人。
    2、各负责部门要将名额分配情况上报办公室备案。
    3、教育科研成果不限名额,但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教育科研课题。
    4、荷花池和张公岭两校区最后推荐上来的评优名单最后一起上交荷花池校区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交行政会上集中讨论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六、时间安排:
    1、各负责部门责任人必须在9月5日以前将评优名单及评优表统一上交办公室。
    2、9月5日下午行政会集中讨论、评议参评对象。
    3、9月6日上午张榜公示评优结果。
    4、9月9日上午进行集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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