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4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1、广泛、深入收集、分析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理念或信息,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校决策服务。
2、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的研究。牵头联络相关部门,开展包括校企合作、办学集团化、专业实体化、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的途径、方式、措施、机制、评估的调查与研究,并协助实施;
3、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牵头联络相关部门,在常规教学的基础上,督导教师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职业技能训练,着力于依托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解构与重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手段、形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实现教、学、做合一。
4、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牵头联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专业开发、设置条件或标准、专业实验实习室、实训场地的开发、设置条件或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大纲、专业教学计划等专业建设文件,并协助实施;
5、组织开展课程开发。建立、健全、完善与出版社、合作行业企业、兄弟学校联合开发课程与校本教材的机制。组织校本课程开发,包括校本教材的研发与修订。
6、配合市、省、国家示范性学校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带头人建设和其他学校建设中的相关工作,以及“青蓝工程”的牵头联络工作;
7、组织市、省、国家教育教学科研规划课题与项目的申报、研究与结题;
8、指导、规划和组织校本教研。开展符合职教理念特色的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社会实践调查研究、教研课指导、课题与项目研究、论文评比、教育教学经验、学术交流与研讨等工作,
9、收集、整理、汇编教育科研与课程开发成果,并组织交流、推广,结合进行教育科研与课程开发理论的讲座或培训。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的研究。牵头联络相关部门,开展包括校企合作、办学集团化、专业实体化、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的途径、方式、措施、机制、评估的调查与研究,并协助实施;
3、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牵头联络相关部门,在常规教学的基础上,督导教师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职业技能训练,着力于依托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解构与重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手段、形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实现教、学、做合一。
4、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牵头联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专业开发、设置条件或标准、专业实验实习室、实训场地的开发、设置条件或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大纲、专业教学计划等专业建设文件,并协助实施;
5、组织开展课程开发。建立、健全、完善与出版社、合作行业企业、兄弟学校联合开发课程与校本教材的机制。组织校本课程开发,包括校本教材的研发与修订。
6、配合市、省、国家示范性学校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带头人建设和其他学校建设中的相关工作,以及“青蓝工程”的牵头联络工作;
7、组织市、省、国家教育教学科研规划课题与项目的申报、研究与结题;
8、指导、规划和组织校本教研。开展符合职教理念特色的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社会实践调查研究、教研课指导、课题与项目研究、论文评比、教育教学经验、学术交流与研讨等工作,
9、收集、整理、汇编教育科研与课程开发成果,并组织交流、推广,结合进行教育科研与课程开发理论的讲座或培训。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