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03 15:46: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等要求,学校现就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车,不搞专车制,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公车。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定,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2、所有公务用车应建立严格的管理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和总务科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里程、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加强夜间、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公车管理,公务车辆夜间定点存放,节假日期间除应急、值班和工作需要外一律停驾封存。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如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必须先经校长批准,然后服从办公室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公务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要降低运行成本。由学校总务科负责管理。
长沙财经学校
2013年12月28日